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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姓女孩起名(中国最早的不婚主义者,后来怎样了?)

发表于:2024-01-21 19:25:43 来源:村晓起名网 浏览:

世道变了。


但世道又没变。


1


20世纪初,西方自由平等的婚恋观传入中国。一些中国青年从包办婚姻解脱,追求婚姻自由。有人开始推崇不婚主义,提出了“去家废婚”的主张


中国的“去家废婚”思想,其实还可以追溯到1851年,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


当时,洪秀全提出天下一家,男女平等,在太平天国初建时实行废除家庭的新制度。所谓“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男女分营而住,也不需要结为夫妻,一切家庭财产收缴国库。


不知洪秀全发烧梦见天父时,是不是还顺便跟他老人家借了本柏拉图的《理想国》,读到了书中“共产共妻”的主张。


半个世纪后,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的婚姻观和洪秀全的主张一脉相承。他认为,既然佛教说遁入空门为“出家”,不如咱们干脆连家都不要了。


在康有为全新设计的婚姻制度中,男女志愿结为“交好之约”,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少于一个月,不再称为“夫妇”,女方也不用讲究三从四德。双方生下的子女由公家抚养,为“世界之天民”,孩子长大后由政府分配工作。


最奇葩的一点是,这些公民死后全部火葬,火葬场建在肥料厂旁边。有一首歌来唱,大概就是:“再过五十年,我们来相会,送到火葬场,全都烧成灰。你一堆,我一堆,谁也不认识谁,全部拉到农村做化肥。”


康有为这一乌托邦设想实在太激进,连维新派的同志们也hold不住。相比之下,他的弟子梁启超保守多了,不过是反对早婚,提倡“男子三十,女子二十”的结婚年龄而已。


但是,主张改革婚姻制度的康有为一生娶了六个妻妾,其中四个妾还是50岁以后纳的,过门时年龄都不过20岁。“康圣人”此举,真是在啪啪打自己脸啊。


中国最早的不婚主义者,后来怎样了?

康有为


康有为的理论在当时不过是无稽之谈,却也不乏拥趸。


在湖南,一个摩羯座青年对婚姻自由提出自己的看法——“恋爱,不仅只有生理的肉欲满足,尚有精神的及社交的高尚欲望满足”


他认为,“夫妇关系完全是要以恋爱为中心,余事种种都系附属”,否则“婚姻一事除开烧茶、煮饭等奴隶工作以外,便只有那下等的肉欲生活”。


1919年,这位年轻人在北京当过一阵子图书管理员,并感受新文化运动的熏陶后,回到湖南办报。


他在《湖南教育月刊》上发表文章,提出了废除家庭的设想:“合若干之新家庭,即可创造一种新社会……合此等之新学校,新社会,而为一‘新村’”。这大概就是多年后人民公社的雏形。


谁也不知道这名年轻人从《大同书》上得到多少启发。据说,1958年,他视察徐水县,身上只带了两本书——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和康有为的《大同书》。


2


五四以后,不婚主义的浪潮席卷全国。1920年,《民国日报》的副刊《觉悟》首开先河,设立了一个关于“废除婚姻制度”的讨论专栏。


一些奉行不婚主义的年轻人颇感新鲜,踊跃投稿。此专栏先后发表了50篇文章,可谓百家争鸣,其中不少观点现在看来也相当非主流。


一个笔名为“哲民”的作者撰文称,“婚姻制度不过是娼妓制度的另一种形式”,废除婚姻“是为世界人民谋幸福”。


哲民呼吁,不如废了婚姻,大家自由恋爱,一起嗨到老,育儿和养老交给儿童公育院和公共养老院,遗产全部捐献给社会。到那时,无父子,无夫妇,无家庭,世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不就是一个大同社会吗?美滋滋。


这位先生平时应该没少受到封建礼教的迫害。


另一个笔名为“翠英”的女子在《结婚到底是甚么》一文里大胆宣称,新旧婚姻均是一种买卖关系,我看见结婚不过是“生殖器”的卖卖,是“拿恋爱做手段,性欲做目的”。


这位女士一字一句,十分朋克。


中国最早的不婚主义者,后来怎样了?

民国天津一个官僚家庭的婚礼


不婚主义者们不仅在笔战中挥斥方遒,还付诸实践。据《时报》载:南京石坝街有富家少女15人,组织了一个叫“不嫁会”的民间组织。


这个组织规定,以终身不嫁为誓,而且“禁为种种冶艳之姿态”,所戴首饰,一切以朴素为时尚。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用名牌化妆品,不买名牌包包。这对老公倒是很友好,问题是,人家连老公都不要了。


当时,《时报》还报道了另外一个新闻:江苏江阴西门外某女校,有8个高年级女生,也秘密创立了一个“立志不嫁会”


这些女生订立简章,“以立志不嫁,终身自由为目的”,规定会员要以劝人立志不嫁为义务,且入会后不能参与别人的婚事,如果私下和男生往来,一经察觉,立即除名。


这件事情让校长知道,就把这帮学生找来,严加训斥了一番。校长先生严肃地批评道:“男大须娶,女大当嫁,此人伦之天职也。若守不嫁主义则蔑视己身,沦丧人权,不爱国之甚也。”


不愧是做校长的,政治意识卓越,直接把结婚跟爱国挂钩。在他看来,女人的天职就是生儿育女,为国家增添人口,如果女孩子立志不结婚,人口就越来越少,这便是不爱国。


之后,这个“立志不嫁会”就被校长给取缔了。


3


江阴女校“轰轰烈烈”的不婚运动在校长的打压下失败。在那个年代,奉行不婚主义的女性若想不被人指指点点,自身还需足够优秀。


她们的精神领袖,或是曾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吴贻芳,或是接生了5万多婴儿,却一生未婚的林巧稚,亦或是一代奇女子吕碧城


吕碧城与秋瑾齐名,是中国近代一位女中豪杰。清末时,她以《大公报》为阵地,宣传妇女解放运动,是中国第一位女性撰稿人,又被誉为“近三百年来最后一位女词人”,还曾当过袁世凯的秘书。


年少成名的吕碧城才情洋溢、光彩照人,不乏追求者,她却终身坚持奉行不婚主义。


有一回,曾任民国政府交通部长的叶恭绰好言相劝,让她择良偶出嫁。


吕碧城一听,满怀自信地说:“生平眼中男子可称意者,若一代才俊梁任公(梁启超)已是妻儿一堂,美男子如汪精卫者尚年轻,留日归来当议员的汪荣宝亦已使君有妇。”


她又言:“我之目的不在资产及门第,而在于文学上之地位。因此难得相当伴侣,东不成,西不合,有失机缘。幸而手边略有积蓄,不愁衣食,只有以文学自娱耳!”


说到最后,其言下之意就是堂堂中华之大,没有一个人可以合她心意,姐有的是钱,也不需要结婚,故而只能坚持单身。


中国最早的不婚主义者,后来怎样了?

吕碧城


然而,吕碧城“不嫁人”的想法并非根深蒂固。


吕碧城小时候也曾与人订婚。但是,在她父亲死后,家道中落,为了从族人手中夺回房产,吕碧城只好请一位男性友人帮忙,从中斡旋。这一事情被她未婚夫家知道后大为不满,认为她与异性交往,不守妇道,立即宣布退婚。


此事让年轻的吕碧城对婚姻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从此才萌生了不婚主义的念头,致力于文学和女子教育。


由此可见,吕碧城虽然奉行不婚主义,但她反对的其实并非婚姻,而是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信条的传统婚姻制度。


与吕碧城经历相似的,还有女作家萧红


萧红出生在哈尔滨的一个富贵之家,童年却是在训斥和打骂中度过。


有一次,萧红不小心打碎一只杯子,她父亲就要骂到使人发抖的程度。还有一次,她因为顽皮用手指去戳窗户纸,竟被祖母用针刺得嗷嗷直叫。


常年的打骂让萧红自小就没有安全感,也让她分外倔强。初中毕业后,她因反对包办婚姻而离家出走,流落到哈尔滨街头,最后花光积蓄,被困在旅馆,欠下400多元的债务。


旅馆老板扬言,如果萧红偿还不了债务,就要把她卖到窑子里。


一向沉迷文学的萧红,只好尝试写信向《国际协报》求救。报社主编得知后,让编辑三郎带几本书去看望萧红,并想办法助她脱困。


三郎,就是后来的萧军


萧军和萧红不期而遇,不久就坠入爱河。恋爱中的萧红曾问萧军:“你对于爱的哲学是怎样解释呢?”


萧军爽快地答道:“爱便爱,不爱便丢开。”萧军的话,道出了当时一些先进青年的婚恋观。


中国最早的不婚主义者,后来怎样了?

萧红与萧军


4


近代以前,落后的婚姻制度与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相互依存,而当自然经济逐渐解体,中国民众的婚姻观念也逐渐走向开放。


除了提出不婚主义,更多的是对婚姻自由的追求,这才有了吕碧城、萧红等新式女性对旧式婚姻的反抗。


前文所提到的湖南青年,曾在一份报纸上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韶山乡里,一个18岁的茅姓女子,聪明貌美,却被迫许配给一个素未谋面的愚夫蠢汉。这个女孩子不愿意,遂抛弃她的“丈夫”,跟邻居一个姓李的青年私奔,逃到外地,自由恋爱去了。


结果没两天,她家派人将女儿抓回去,一顿毒打,锁入房中,让她继续与未婚夫成婚。


邻里乡亲竟然拍手叫好。“张三说,这东西打得好,她走脚,她不要脸。张四也说,这不打还待何时!人家出了这种女子,真是丑死了一族人。”


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下,年轻人要追求婚姻自由,甚至要以死相争。


1930年上海统计局的统计资料表明,当年全市共发生自杀事件1932起,因婚恋问题造成的就有852起,占44.3%,高居第一位。


这也难怪,鲁迅的小说《祝福》中,祥林嫂被捆在船板上强行绑去再嫁,不甘心的她在婚礼上一头撞在香案上,给自己留下一大块伤疤。


中国最早的不婚主义者,后来怎样了?

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深受封建礼教残害


在当时,很多不婚主义者之所以“恐婚”,其实是因为深受传统婚姻制度的迫害,失去了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期待。


5


在批判旧式婚姻制度的背景下,1930年,民国政府颁布的《民法典》在法律上第一次让男女青年作为婚姻的主体,在男女平等的原则下,以婚姻法取消父母包办、婚姻论财的旧俗,强调婚姻自由


上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又在新生活运动中提倡婚礼从简,取消彩礼,摒弃旧式婚礼的繁文缛节。


1935年4月,上海市社会局策划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集体婚礼。婚礼现场鼓乐齐鸣,在《婚礼进行曲》的伴奏中,57对新人身穿礼服,在上海市政府礼堂结成佳偶。


中国最早的不婚主义者,后来怎样了?

民国时的上海


上海市长吴铁城亲自致辞祝贺,对传统婚姻进行批判:“中国旧有的礼节太繁琐了,结婚花费了不少时间和金钱,甚至社会上还有很多人,将毕生省俭积蓄所得的钱,尽花于这些婚丧喜庆的人生大事上面。”


之后,汉口、北京等地紧随其后,朴素节俭的新式婚礼成为一时风尚,堪称最早的“裸婚”。


民国时,为了研究青年男女为何结婚,清华大学教授潘光旦曾组织过一次关于“婚姻之目的”的社会学调查。


他在征求案中提出了10项标准:1、相貌与体态;2、教育造诣;3、办事能力;4、母性或父性;5、经济能力;6、清白身世;7、家产;8、性情;9、健康;10、性道德。


结果,接受调查的青年男女大多将“性情”作为第一标准,志趣相投、性格合拍,才是他们结婚的首要条件。


时至今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不婚主义者。中国的结婚率,连创新低。但不婚的原因,跟百年前比,已经完全不同。


世道没变。


但世道好像又变了。



参考文献:

1.顾鉴塘、顾鸣塘:《中国历代婚姻与家庭》,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2.刘新平:《婚姻中国》,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年版

3.葛浩文:《萧红传》,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雷家琼:《民国时期婚姻自主权怎样发生变迁——以代际冲突为焦点的考察》,《民国研究》,2016年第1期

5.熊培云:《民国“另类笔战”:要不要废除婚姻和家庭?》,《政府法制》,2010年第27期

6.马芳:《民国时期婚姻自由原则》,《商品与质量》,2011年第S2期

7.《纽约时报》报道:《结婚率下降正在改变中国经济和家庭》,《对外传播》,201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