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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姓女孩起名一个字(历史上全国各地都有陋习甚至流传至今浅谈下历史上亳州的习俗陋习)

发表于:2024-01-21 19:23:35 来源:村晓起名网 浏览:

历史上全国各地都有陋习甚至流传至今浅谈下历史上亳州的习俗陋习

禁 忌

旧时,由于人们受迷信观念和其他传统观念的长期影响,逐渐形成诸多禁忌,成为人们生活习俗的重要内容。建国后,这些禁忌有的已消失,有的已淡化,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至今仍保留着。
(一)日常生活方面
母鸡打鸣,认为作怪,不杀便卖。所谓“牝鸡司晨,为家之索”。杀鹅必须在十字路口,忌在家杀。说鹅有“殃”(魂魄),人碰见了会有灾难。
逢节日送礼,只能送公鸡,忌送母鸡。
同姓不婚。叶、黄两姓不通婚;马、牛、杨3姓和郭姓不结亲;结亲认为不吉利。
葛、皮两姓和于、郭两姓不住在一块,据说“犯地名”,是大忌讳。
亳州人忌说“出西门”,因为以前西门外是刑场。
探木不做床,避人死了“入殓”之嫌。
旧时学生忌用字纸作手纸,认为那样是对圣人的大不敬。
姑娘婚后不叫名字,在婆家,长辈或大于她的平辈,娘家姓啥叫啥大姐,如娘家姓李叫“李大姐”。晚辈或平辈比她小的,按辈数加丈夫的小名呼,如丈夫小名叫石头,晚辈的就叫“石头婶”,平辈的叫“石头嫂”。在娘家,长辈或大于她的,婆家姓啥就叫老啥,如姓张就叫“老张”。
忌说“吃醋”,因为这是戏弄妇女的趣话,常说某某人是“醋罐子”。
说猪肉为“大肉”,说猪油为“大油”。因为亳州是回、汉两族聚居的地方,汉族尊重回族的习惯,所以忌说“猪”。
产妇不满月不准到别人家去,如果到了谁家,即认为产妇血身子扑了他家,会使其家“晦气”。产妇家必须备一只公鸡、一盘鞭炮为其“除晦气”。
下午忌看病人,因为太阳已经西下,夜幕即将降临,好像是象征看病人的病情,不吉利。
子年出生的人不说属老鼠的,说属“水”的,因为老鼠是人最讨厌的,常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属蛇的,说属“小龙”的,因为龙是吉祥之物。
饮酒划拳出一指时,只能出大姆指,它是象征着佼佼者,忌出其他任何一指;出两指时出大姆指和食指,或大小两指,忌出食指和中指,如出这两指,认为是挖眼睛、不礼貌的行为。
早晨不说梦,认为说梦一天不好。
初七、十七、二十七不远行,因为“七”与“妻”同音,而“出七(妻)”则为人所忌。远行的人不在逢八的日子归家,因为“八”与“巴”同音,据说巴望着远行的归来,归来了,没有“巴望”了。此禁忌已逐渐消失。
来客不上八碗菜,避狗上桌子“扒”碗菜之嫌。
农民卖“南瓜”喊“面瓜”,忌说“卖南瓜”。据说有一家叔嫂有好情,生一子,嫂命叔置囊中丢去,邻居问囊中之物,叔答:“南瓜。”因而人们忌说“卖南瓜”。
祖上的名字,特别是奶名,子孙后代均忌使用。因此给小孩起名,一般要考虑到后人是否碍口。
亳州人忌说3个年龄:一是45岁。到了45岁,只说44岁,明年说46岁。相传45岁是属“驴”的,不在十二属相,意思不是人。一是73岁,一是84岁。相传孔子73岁终,孟子84岁卒,圣人且闯不过这两关,何况凡人!俗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老年人到了这两个岁数,或说多,或说少,或跳过去,躲过这两个关口。久而久之,成了忌讳。
(二)节令方面
过年家家贴春联,丧家禁忌红色,第1年贴黄表纸或火纸,不写字;第2年贴春联使蓝色纸用白粉写;第3年贴粉花色对联。守孝期间,亲邻不拜年,所谓:“守孝难还礼,思亲不贺年”。
年关蒸馍时,忌串门子,说有客说话馍掉底。
年五更起床不准喊叫。说叫了主穷。年五更吃饭特别要小心,打了碗盆等,一年不吉利。不过初一,屋里垃圾不准往外除,否则认为把财宝放走了。正月十五,出嫁的闺女不准看娘家的灯笼,看了以后娘家穷。
(三)衣食往行方面
五月不吃马肉,六月不吃羊肉,七月不吃狗肉,认为天气热有毒。
五月吃鳝鱼用独头蒜做,说可以消毒,过了五月不得食。
小儿忌吃鸡爪子,说女孩吃了挠花子(绣花),男孩吃了写的字像鸡挠的一样。
孕妇不吃兔子肉。说吃了兔子肉,生育的小孩子豁嘴。
孕妇忌吃狗肉,说吃了狗肉化胎。
建房忌讳对着路头、沟河。认为那是路箭、河箭。如果对着路口、沟河,用一块石头刻上“泰山石敢当”,砌在对准路口、河箭的墙上,认为这样可以防箭。
房门不用桑木。用桑木认为是“丧门神”,以杏木为好。
住房长辈的住上首,即堂屋住东间,西屋住北间,东屋住南间等。
坐船不准说“沉”,只能说“重”。
(四)婚嫁方面
男女订亲互开“生时八字”,请算命先生“合年命”。如一个属龙,一个属虎;或一个属兔,一个属狗,即认为相克,不能成亲。拜堂时新娘忌见寡妇,说寡妇是“克夫星”;新娘见了,新郎有什么灾难,都怪罪寡妇。
结婚的日子,新娘忌穿单衣,就是六月天气,新娘也要穿男家送来的暖衣;取温暖之意。
结婚套被子忌先子之妇,请儿女双全的妇女为好。
(五)丧葬方面
年老人死了,忌说“死”字,说“老”、“去世”、“下世”或“不在”。
寿衣穿单不穿双,认为单数好补,双数不好补了。
埋葬死者,棺抬起来就不准再落地。据说棺再落地,将死第二人。
埋葬时不把坟添圆,三天后儿女才“圆坟”。
孝子100天不准剃头,不准到娱乐场所。
送殡或吊丧,来去都不准顺便到别人家去。
(六)官府方面
旧时县长上任,大门口写“上任大吉”。第一张布告用红纸写,亦表示大吉。
旧时上报册子,骑封要盖正印;平行机关或下达表册,骑封盖斜印。错了为大忌。
旧时上报公文盖印忌歪斜,盖倒了县长要撤职。
旧时犯人从监狱里拉出来处决,验名正身,即在布告罪犯姓上用红笔点一点,随将笔扔掉不再用了,认为它杀过人。

历史上全国各地都有陋习甚至流传至今浅谈下历史上亳州的习俗陋习

恶习 陋习

(一)赌博
民国时,当地赌风日盛,有设私局的,也有公开的赌场。赌具名目繁多,有开宝、麻将、牌九、纸牌、骰子、天官图、黑红宝等。
民国初期,河下顺河街、涡北董家街玉帝庙南,城里半截楼子,都是公开的赌场。抗日战争时期,日本翻译邓歪头在炭厂街升平楼旅社公开开设赌场,有开宝、牌九、麻将等。不仅中国人参加,日本人也参加;又伴以妓女、鸦片、老海(海洛因),巨商大贾为赌场常客。在农村,每逢香火会或年关,集镇、村庄都有公开的赌场及开私局的。局头主要是要“打头钱”,并以烟茶招待,每天可收入4、5块银元;商行、商号多以麻将作为应酬,打头钱归店员收入。
民国24年,县长刘治堂禁赌。抗日战争时期,民国县政府也曾禁赌,不过只是从公开转入秘密。仍禁而不止。建国后,人民政府严禁赌博,城乡基本断绝。“文化大革命”后期,赌风又有所抬头。赌具主要有麻将、牌九、扑克等。80年代严加管理,赌风渐煞。但有些地方,仍屡禁不止。
(二)吸毒
清末民初,亳州吸食鸦片者甚多。民国23~26年,县长刘治堂下令戒烟,开办了戒烟所,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未能根除。沦陷后,日本侵华军对鸦片、海洛因采取“寓禁于征”的办法,允许公开贩卖,公开吸食。从大隅首到北关朝鲜洋行,有几十家专做鸦片生意。吸食者,有的倾家荡产,卖儿卖女,沦为乞丐;有的变为流氓、小偷。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县政府亦禁止吸毒,但只是表面文章,吸食鸦片、老海(海洛因)者,不过由公开转为隐蔽而已。建国后,人民政府严禁烟毒,才使吸毒者绝迹。
(三)宿娼
清末民初,随着商业的兴隆,当地娼妓渐多,妓院主要分布瓷器街和天棚街一带。由于来处不同,又分为扬州帮、江淮帮、青淮帮、土帮等。一等妓女住在瓷器街,二等妓女住在天棚街,再差的住在涂家胡同和王家坟一带。妓女院原叫“窑子”,抗战胜利后改称叫“书寓”。抗战时期,当地妓院有五六十家。扬州帮、江淮帮、青淮帮是流动的,生意好则留,不好则去。妓院经营方式:一是“打茶围”,即由“青官”(幼妓)用盘子端出香烟、瓜子、糖果等,由妓女陪着谈情说爱或弹唱歌舞,临走时给“盘子钱”;一是“住局”(嫖客宿妓院);一是“出条子”(嫖客在旅馆或商行写一条子叫一妓女陪宿)。另外,日军在亳县时,有随军妓女,在大隅首东西有三四处,他们叫“御料理”。中国人可以去“打茶围”,不准“住局”。到妓院嫖娟的多为达官贵人、富商大贾和纨绔子弟,他们到妓院,有的“住局”一夜,亦有包某一妓女一月至半年的。
刘治堂当县长时,为与良民家相区别,妓院的门牌换成红色的,门口挂红灯笼或玻璃灯。抗日战争胜利后,外地妓女到亳县,由花界管理员报告保公所,再造册到警察局,发给营业证,征“花捐税”。经医院检查有花柳病者,停止营业。
妓女多是良家女子,因生活所迫,沦为娼妓。她们违心卖笑,受尽污辱。有的不愿接客而遭惨害。瓷器街有一老板叫杨二娘,买一民女让其接客,她坚决不从,在严冬腊月,老板将其衣服剥去,让其裸体在院子里挨冻。她宁死不从,后被打得皮开肉绽,惨叫身亡。
(四)守节
当地旧风俗,丈夫死了,妻子殉节;纵然不殉节,亦得守节,不许再嫁。仅光绪《亳州志》载,为殉节、守节的烈女、贞女立的牌坊就达24个,其他不知名的不知有多少。辛亥革命后,此风仍盛行。丁家坑丁沈氏,未婚夫死。娘婆2家议定,仍用花轿鼓手迎娶进门,守孝守灵,为丈夫守节,直至老死。北门口穆陈氏的女儿,18岁嫁给苏雪涛,不到一年苏病死。该女向婆母表示愿终身守节,替丈夫行孝,婆母亦表示同意。但生母主张光守节还不够,还要为夫殉节才行。她率领其他子女前去吊孝,责其女不贞不烈,并置鸦片于饮料中,强迫她喝下。结果中毒身亡,第二天与其夫一齐埋葬。
(五)缠足
直到30年代,当地仍保留着缠足的陋俗。小女孩到了七八岁即缠足,致使脚骨畸形,脚背高,指头尖,俗称“三寸金莲”。现在老年妇女中,这种畸形足仍很常见。
(六)迷信活动
亳州是亳字亳都起源地,亳州北部是商汤南亳都所在地地,商周春秋时,(历史上大家都听过商朝人非常迷信)其俗尚巫。旧说亳州城隍爷,每年清明节收鬼,七月十五查鬼,十月一日放鬼。正月十三日,是瘟神的生日,这天农村男女老少送瘟神于荒郊。人死了,第二天到十字路口或土地庙“泼汤”,出棺时“摔劳盆”。人偶然得病,发高烧一时说吃语,即认为见了“鬼祟”。妇女生孩子有不到12岁即死者,认为是“偷生鬼”。
旧时,当地巫婆很多,巫婆的家叫“神堂子”。有人一时神经失常,认为妖邪缠身,即请“武先生”捉妖拿邪。小儿惊吓,神志恍惚,就去“叫魂”。家有病人或有难事拿不定主意,即求签、问卜。家庭人丁不兴旺,或多灾多难,即请“看地先生”看祖坟、看宅基有什么妨碍。妇女多年不生儿女,逢香火会到观音庙里“拴娃娃”。久雨不晴妇女就扎“扫云娘”,插在房檐下扫云。久旱不雨,即拜神求雨。农村还有搞“十二个寡妇扫坑”去祈雨的。小儿多病怕不能成人,即请和尚起“僧名”。建国后,大力宣传无神论,取缔巫婆、神汉,迷信活动基本断绝。进入80年代,农村有些地方迷信活动又有所抬头,办丧事烧纸、泼汤、戴孝、摔劳盆、扎社火等做法,又重新盛行。
(七)重男轻女
建国前,妇女受“三从四德”、“男女授受不亲”等封建礼教的束缚,多不出三门四户,不能与男人一样享受应有的权利,不能读书识字,不能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姑娘出嫁后,要无条件的服从丈夫,丈夫可以宿娼纳妾,但妻子不得有越轨的行为,否则即犯“七出之条”而被休弃。妇女被休弃,娘家认为是奇耻大辱。年节祭祖祭灶不准妇女插手,否则以为不祥。妇女不能当家主事,说什么“娘儿们说话不算数”。妇女生孩子,生男孩叫“大喜”;生女孩叫“小喜”。建国后,此风稍敛,但有些地方仍很严重。至8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不少地方重男轻女之风盛行。如妇女生了男孩,皆大欢喜,生了女孩则全家不悦。有的人为了生男孩,超生、偷生、冒着被罚款、受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的风险而不顾。
(八)蓄婢纳妾
建国前,地方地主、豪绅、官僚阶层人士中,蓄婢纳妾者甚多。女的卖给富家,有的当丫头,有的为妾,有的当仆妇。丫头、仆妇没有地位,妾除有姿色而且语言刁巧者外,一般也没有地位。
(九)酗酒闹事
旧时,亳州人饮酒以互相酬酢为礼。近代人饮酒多攀让,同时爱行酒令,以此为乐。建国后,饮酒者较少。“文化大革命”期间,饮酒成风,席间酒令花样甚多。一些人饮酒称雄,所谓“一醉方休”。每逢节庆假日更甚。酒后说三道四,好似英雄豪杰,偶有失言,互不相让。特别平时有隔阂者,借酒发疯,或打或骂,闹事多端。有的造成严重后果,受到法律制裁。
(十)结伙斗殴
据《亳州志》载,
古代亳州人多忠义,不尚拳勇,后渐染北方强悍民风,动辄相斗。近代亳州人“护窝子”表现突出,即使在外地,亳州人和他人打架斗殴,不相识者,也以拳头相助。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派性严重,经常结伙闹事。在“文化大革命”后期,虽派性消除,但结伙闹事者还时有所见。有的农村,“讲门头”、“讲宗派”成风,而招致打群架。80年代,开展“五讲四美”活动,讲文明、讲礼貌,同时开展了打击“土痞子”活动,结伙闹事之风大为收敛。

以上历史恶习早已成为历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满正能量

历史上全国各地都有陋习甚至流传至今浅谈下历史上亳州的习俗陋习

历史上全国各地都有陋习甚至流传至今浅谈下历史上亳州的习俗陋习